公安部将提高驾照考试针对性和实用性

发布日期:2013-04-15    浏览次数:5

  公安部信访办公室近日就网友在“部委领导留言板”、“全国公安厅局长留言板”中提出的涉及驾照新规等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部将根据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进一步研究优化驾驶人考试,提高针对性和实用性。

  针对网友提出的“能否不参加驾校培训而直接参加驾驶证考试”的问题,公安部回应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我国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申请驾驶证必须经过驾校培训,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术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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