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公告〔2013〕第4号

发布日期:2013-04-15    浏览次数:1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发生类似事故,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豫安委〔2010〕18)有关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对如下2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现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挂牌督办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附件

挂牌督办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2013年4月3日零时40分,河南新中州运输有限公司郑州汽车旅游分公司牌号为豫AD2222的客车行至范辉高速102公里处时,与前方因故障停车的豫J51366的货车相撞,致使客车侧翻,事故造成5人死亡,,20人受伤。

  2、2013年4月7日1时许,郑州祥云汽车运输公司的豫AL3869重型货车,沿新密市嵩山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中石化加油站门前时,与同向行驶的豫MS9717别克商务轿车相撞,致别克商务轿车被侧翻的货车砸压,事故造成6人死亡。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豫安委督〔2013〕5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河南省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豫安〔2010〕18号)和《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备案管理的通知》(豫安监管调查〔2010〕199号)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安委办研究决定,对你市 “4·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市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抓紧成立市政府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程序,以市安委会文件形式将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于6月10日前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市负责批复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电  话:0371-65866892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豫安委督〔2013〕6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河南省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豫安〔2010〕18号)和《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备案管理的通知》(豫安监管调查〔2010〕199号)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安委办研究决定,对你市 “4·7”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市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抓紧成立市政府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程序,以市安委会文件形式将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于6月10日前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市负责批复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电  话:0371-65866892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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