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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实确认设施农业效益倍增推广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5    浏览次数:1

各市、县(区)农牧(业)局:

  根据《关于申报2013年部分种植业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已经申报了设施农业效益倍增推广计划项目,按照项目“四制”管理要求,农牧厅将组织人员对各市、县(区)项目申报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内容

  4月15日-19日,对各市、县(区)设施农业效益倍增推广计划项目申报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内容包括新建日光温室、新建大中拱棚、旧棚改造、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示范。

  二、分组情况

  第一组,负责核实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西吉县、海原县。联系人:于丽,13629504968。

  第二组,负责核实沙坡头区、中宁县、孙家滩、利通区、农垦巴浪湖农场、连湖农场、青铜峡、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联系人:赵玮,18909576789。

  第三组,负责核实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石嘴山市、平罗县、惠农区、大武口区、农垦平吉堡农场、玉泉营农场。联系人:俞风娟,13995011825。

  三、日程安排

  4月15日,星期一

  海原县;中宁县、沙坡头区;平罗县、大武口区、惠农区

  4月16日,星期二

  原州区;同心县、红寺堡区;贺兰县、兴庆区

  4月17日,星期三

  西吉县;孙家滩、农垦巴浪湖农场、利通区;永宁县、玉泉营农场

  4月18日,星期四

  隆德县;青铜峡、农垦连湖农场;金凤区、西夏区、平吉堡农场

  4月19日,星期五

  彭阳县;盐池县;灵武市

  四、其他事项

  请各市、县(区)农牧局按项目要求提出本县(区)项目核查确认路线和建设安排初步意见,并准备一台GPS实地确定四址。

宁夏农牧厅种植业处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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