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植保(植检)站,绥中、昌图县植保站:
自2008年推广使用全国植物检疫计算机管理系统以来,绝大部分植物检疫机构都能使用该系统完成植物检疫证书签证工作。但个别检疫机构还存在手写签证和填写不规范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疫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维护植物检疫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我省检疫证书签证管理,请各地认真参照《植物检疫证书签证规范》(见附件),通过全国植物检疫计算机管理系统填写植物检疫证书。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无法通过系统签证的,需向省站说明情况,批准后手写签证,并于过后在系统中进行补录,今后凡未经批准手写或填写不规范的证书将视为无效证书,并追究签发人责任,情节严重者,取消检疫员资格。
附件:植物检疫证书签证规范.doc
辽宁省植物保护站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