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湖南省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7    浏览次数:7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湖南省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1号文件“健全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要求,为了深入推进全省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撑,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服务,服务农业,服务农民,富裕农村,我厅制定了《2013年湖南省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2013年湖南省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

工 作 方 案

  根据今年中央1号文件“健全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成本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14号)“农业部门要强化农产品监测预警”总体要求,为了更加深入推进我省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2013年,我省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农业产加销一体化客观发展要求,以促进农业产业平稳发展、确保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的,以稻谷、油菜籽、生猪和柑桔、蔬菜、水产品“六大”大宗农产品为重点,完善制度,健全网点,加强分析研判和信息发布,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向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准确、权威的信息服务,科学引导农业生产经营。

  二、主要任务

  2013年,我省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工作主要任务是:一是开展稻谷、油菜籽、生猪和柑桔、蔬菜、水产品“六大”农产品的种养意向、产量预计、收购(产销)动态、市场价格和成本收益等信息监测分析。二是组织专家对农产品(农资)价格异动和区域性“卖难” “买难”等市场热点及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三是及时将分析会商和调研成果按照信息发布原则发布。四是加强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专家队伍,提高监测人员素质。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完善采集制度。2013年,各稻谷监测基点县要按照《稻谷监测信息采集技术规程》要求,重新认定监测点和信息采集员,建立健全采集信息资料档案,采集报送信息。油菜籽、柑桔等农产品仍按原制度采集报送信息。省厅组织研制发布《柑桔监测信息采集技术规程》,规范柑桔监测信息采集和报送程序。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基地要结合实际完善监测信息采集制度和报送程序。二是研发信息网上直报系统。今年,先期开发稻谷监测信息网上直报系统,再扩展到其它品种,实现大宗农产品监测信息网上直报和自动分析。

  (二)健全监测网点。按照“共享资源为主、新建调整为辅”的原则,在10个稻谷、油菜籽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基点县开展稻谷、油菜籽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在11个柑桔基点县、1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和15个蔬菜生产基地开展产销动态监测,在10个省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销售动态监测。在全省300个生猪定点监测村和22个集贸市场开展生猪及饲料市场运行情况监测。

  (三)加强分析研判。一是开展分析会商。根据不同农产品农事季节特点,及时召开分品种市场运行情况分析会商会议,形成会商报告。今年,重点抓好春耕期间农资、油菜籽、早稻、晚稻、柑桔、生猪和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的分析会商。二是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农业产业发展和大宗农产品市场运行过程中的热点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及时组织专家开展专题调研,找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对策措施建议。今年,重点开展早晚稻收购情况和成本收益分析等专题调研。三是参加厅际会商。在省市场价格调控厅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与物价、统计、商务、粮食等部门会商,实现信息共享,为实现省委、省政府 “保供稳价”目标提供决策依据。

  (四)加强信息发布。一是及时捕捉农业市场热点。每个工作日(含有特殊要求的节假日),及时分析各地各单位上报的苗头性、趋势性和突发性问题(农产品价格异动情况;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大的波动;区域性“卖难”、“买难”现象;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等农产品市场调控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媒体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农产品市场问题),整理成湖南农业市场热点信息。二是编印《湖南农产品市场热点快报》。把农业市场热点信息、分品种会商和专题调研报告编印《湖南农产品市场热点快报》,报送部、省、厅领导参阅。三是利用其他平台发布市场预警信息,科学引导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遵照信息发布原则,将监测信息利用湖南农业信息网、“12316”热线、“乡讯通”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给种养大户、农产品收贮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基地。四是研制湖南农业信息发布日历。在厅系统开展农业经济信息发布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厅系统目前农业经济信息发布类别、日期、提供单位等情况,研制《湖南省农业厅经济信息发布日历》,归口发布厅系统经济运行信息。

  四、工作安排

  (一)总体安排

  1-3月,制定工作方案。

  3月中旬,召开春耕期间农资供需情况分析会商会议。

  5月中旬,召开油菜籽收购动态分析会商会议。

  7月中旬,召开早稻收购动态分析会商会议。

  8月中旬,举办全省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培训班。

  10月底,召开柑桔产销形势分析会商会议。

  11月底,召开晚稻收购动态分析会商会议。

  12月下旬,召开稻谷成本收益情况分析会商会议。

  12月底,召开全省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工作会议。

  (二)主要农产品监测时段

  1-12月,开展蔬菜产销动态监测分析。

  3月,开展春耕生产农资(化肥、种子)供求及市场运行情况专项调查。

  6-7月,开展油菜籽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分析。

  7-8月,开展早稻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分析。

  10-12月,开展晚稻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分析。

  10-12月,开展棉花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分析。

  10-12月,开展柑桔产销动态监测分析。

  1-12月,开展生猪产销动态监测分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厅成立以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的厅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厅市场信息处),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把监测预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将各项监测任务落到实处。各市州农业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局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厅市场信息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将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监测工作所需经费。加强现有经费管理,确保用于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依托主流媒体,及时宣传开展农业经济运行监测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多渠道及时发布农业经济运行监测信息。今年,省厅举办1期培训班,对省市县从事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预警人员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基地信息员进行培训。

  (四)加强工作考核。年底,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对农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分析师(信息员)进行考核,评出7个先进单位(3个市州、4个县市区)和10名优秀分析师(信息员)。省农业厅对在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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