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渔〔201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水产主管局(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平安渔业示范单位考核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渔业〔2012〕9号)的部署,各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创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氛围。
为激励先进,推动平安渔业建设再上新台阶,经过县级自评、市级推荐和省级复评等程序,“河南省平安渔业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济源市、洛阳市嵩县、南阳市卧龙区和淅川县“河南省平安渔业示范单位”,并予以通报。
希望受到表彰“河南省平安渔业示范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成绩。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平安渔业”建设工作,为构建和谐渔区做出新的贡献。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