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广西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85号)

发布日期:2013-04-17    浏览次数:4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25日 

  

 

关于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41号),切实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十二五”期间全区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要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到2015年,全区财政科技支出达到77亿元,其中,2013-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分别达到21亿元、27亿元、34亿元。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比例达到自治区规定的要求。到2015年,全区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达到58亿元,其中,2013-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分别达到14亿元、18亿元、22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财政科技支出法定增长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调整支出结构,严格按照科技法律法规规定,在年初安排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时,努力增加科技经费预算,保证财政科技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要严格按照上述原则优先安排科技拨款,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结果达到法定增长要求。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公共科技活动,并引导企业和全社会的科技投入。(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以及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二)提高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新增财力要向科技倾斜,进一步加大对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业园区建设、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技术改造、农业技术推广等相关重大研究和开发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安排的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比例,自治区本级不低于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的1.5%,市、县级分别不低于1%和0.5%。(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以及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信委、农业厅等有关部门) 

  (三)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科技的比重。把支持广西创新体系建设作为公共投资的重点,在编制基建投资计划、实施基建投资项目时,充分考虑科技的实际需求,确保用于科技的预算内基建投资的比重明显增加,统筹推进自治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创新基础能力,提高科技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及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工信委、农业厅等有关部门) 

  (四)统筹安排和落实广西创新体系建设各项任务所需资金。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将各项任务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挖掘现有存量资金潜力,统筹安排并用好财政预算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广西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信委、农业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五)设立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财政通过整合自治区科技型企业成果产业化专项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等专项资金,设立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运用无偿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支持,引导市、县人民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促进我区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各地级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加大支持本地开发或引进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责任制度。各有关部门是承担预算执行绩效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跟踪分析、绩效评价等制度,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安排项目预算,落实支出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部门,原则上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资金管理。(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工信委、农业厅、审计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目标责任制,把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纳入到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内容,加强对财政科技投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管,切实加大本地区财政科技投入。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落实好本部门经费,明确目标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牵头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等) 

  (二)开展财政科技投入分析工作。各市、县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财政科技投入数据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各市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财政科技投入进行汇总和分析。(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以及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财政科技资金检查,对财政科技投入法定增长、提高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科技的比重以及各部门落实广西创新体系建设各项任务所需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存在问题,确保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 

  附件:2012—2015年各市财政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目标任务表 

  附件 

  2012—2015年各市财政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目标任务表 

                                                                                             单位:万元

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

2012

2013

2014

2015

南宁市

30,550

37,035

44,972

54,707

柳州市

17,989

22,261

27,555

34,118

桂林市

19,360

24,228

30,356

38,082

梧州市

10,838

14,362

19,038

25,243

北海市

10,110

14,222

20,016

28,183

防城港市

6,623

8,768

11,609

15,372

钦州市

9,454

11,930

15,057

19,008

贵港市

10,058

13,125

17,128

22,353

玉林市

13,483

17,560

22,877

29,813

百色市

11,705

14,455

17,885

22,170

贺州市

7,999

10,541

13,900

18,338

河池市

9,858

11,853

14,285

17,253

来宾市

9,292

11,957

15,452

20,065

崇左市

7,936

9,891

12,368

1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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