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25日
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41号)精神,加快广西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15年,科技人才资源开发进展明显,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结构逐步优化,人才的学科结构、知识结构逐步改善;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显著加强,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业集群急需的人才基本得到满足。到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04万人;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43人年以上;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从自治区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秀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出发,立足于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以项目为载体,以业绩为导向,大力培养和吸引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到2015年,争取累计选聘50名“八桂学者”,培养和吸引50名高层次领军人才,培育50个以八桂学者为核心、200-300名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为中坚的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争取累计选聘100名左右各行业各领域自治区“特聘专家”,带动培养500名左右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遴选3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高层次科研人才作为院士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继续完善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制度,为院士提供科研平台,配备工作助手,帮助广西培养一批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创新团队和顶级人才。(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
(二)实施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引进工程。在推进传统的人才引进模式的同时,通过大力扶持重大科技项目,以企业重大项目为载体,以现有广西研发中心和工程院为平台,大力引进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领军人才。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科技人才、国内某一科技领域内的带头人、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或技术带头人的引进力度。从创业资金资助、创业载体支持、住房支持、生活配套服务、医疗卫生保健、学术交流平台等方面出台优惠扶持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实施“十百千”人才工程。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在我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学科认定、选拔或重点培养一批新世纪创新拔尖人才。到2015年,培养造就50名左右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技术带头人;500名左右具有区内先进水平,在各自领域具有一定学术造诣、成绩显著的优秀人才;2000名左右在各学科、专业、工程、项目中起到骨干作用,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四)实施创新团队培养工程。每年从各行业选拔一批中青年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帮助和引导其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培养出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自治区级创新团队。对培养和引进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其申报的符合资助条件的科技攻关项目,自治区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给予适当的支持。到2015年,重点培养和引进30个左右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科研团队。(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
(五)实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工程。根据我区产业结构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培养大批企业技术研发、工艺创新、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强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程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工程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和高级研修。以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工程的实施为牵引,以各种研发平台为载体,系统培养大批产业关键领域紧缺工程技术人才、复合型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培养工程技术人才方面的作用。到2015年,大幅度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占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六)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适应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需要,加快推进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激励高技能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增长技能,提高人才成长与实际需求的契合度,加快培养大批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加大投入力度,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创新学制,强化职业教育与生产需求的互动联系。加强职业培训,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到2015年全区高技能人才队伍总量达28万人。(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
(七)实施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协调推进农民和专业大户、农村企业科技人员、农村基层科技服务人员、农民经纪人和专业技术协会人员、从事农村社会事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基层科技管理人员等的培养。加大对科技特派员等推广技术人才的培养。继续实施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教育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等,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科学种养;重点加强农民科技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强化对农机操作手和维修手的培训培养,增强我区农业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科技培训,确保效果和质量,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开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中小企业科技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会治理、善经营的高技能人才。到2015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达到4万人以上,全区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37万人,每个行政村主要特色产业至少有1名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带头人。(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扶贫办)
三、实施步骤
具体分为两个阶段推进:
(一)全面启动实施阶段(2012-2013年)。围绕人才发展总体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人才发展投入,启动实施重大科技人才工程。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初步构建起科技人才开发新格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2015年)。瞄准国内先进水平,以优化科技人才结构、提升科技人才竞争力为重点,通过高层次人才引领带动,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规模明显扩张,素质明显提升,结构明显优化,环境明显改善,国际化程度大幅提高,体制机制富有活力,具有广西特色的科技人才竞争优势初步显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面落实自治区对培育和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杰青”、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八桂学者、特聘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资助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投入的引导作用,尤其要保证财政资金对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的投入,加大对公益类科研事业单位培育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用人单位增加人才资本投入,真正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自治区、市、县级财政共同分担,社会力量广泛支持的多渠道、多层次经费投入机制,为培育和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其创新团队提供基本的经费保障。
(二)建立完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体系。制定完善广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及若干人才配套政策,从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政策的配套衔接,整合资源,形成支持合力。各地同时出台配套的吸引和培养科技人才的政策规定,形成自治区、市、县层层配套的立体式的广西科技人才政策体系。
(三)建立完善促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激励机制。构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引导用人单位建立以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根据科技人才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确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方式。建立完善科技人才选拔机制,克服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片面平衡等条条框框的制约,关注科技人才的科研能力、创新思维、团队协作等综合素质,采取分批选拔、定期考核、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办法,建立优胜劣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完善分配制度,建立知识、技术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探索实行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折价、股权期权激励等科技人才激励方式。
(四)重大项目实施中应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在重大项目的实施中,应当优先支持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承担项目课题研究,促进创新团队的形成;优先支持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机构的研究人员联合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培养跨学科、跨领域的复合型人才;优先支持年龄45岁以下(含45岁)青年研究人员主持重大项目课题研究,促进青年高级专家的成长。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展示科技创新人才取得的优秀成果和先进事迹,宣传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弘扬他们的创业创新精神,树立领军人才和科技团队品牌,同时宣传科技创新人才建设工程的进展情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环境。
附件:广西“十二五”科技创新人才开发重点工程项目表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http://www.gxzf.gov.cn/fjcf/201301/P02013012356500029137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