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第八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获奖城市的通报(桂政办发〔2012〕299号)

发布日期:2013-04-17    浏览次数:3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2011年至2012年开展的第八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活动中,全区共有89个市、县和128个乡镇报名参加竞赛。竞赛期间,各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把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与“南珠杯”竞赛活动紧密结合,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经自治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评团对参加竞赛的市、县、乡镇进行检查考评和自治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协调指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比结果公布,对获奖城市、县和乡镇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的市、县和乡镇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城镇综合素质,为加快推进广西城镇化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第八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获奖市县名单 

       2. 第八届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获奖乡镇名单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http://www.gxzf.gov.cn/fjcf/201302/P020130219361902746298.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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