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广西创意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60号)

发布日期:2013-04-17    浏览次数:3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建设广西创意中心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25日 

  

 

关于建设广西创意中心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41号)精神,服务和引导广西创意产业的发展,推动创意产业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到2013年,建成足以支撑、服务广西创意产业发展的公共技术平台,构建创意产品走向市场的通道,支撑、服务 500家以上创意机构。 

  到2015年,建立健全为广西创意产业提供投融资、人才、技术、营销的服务体系,支撑、服务 2000家以上创意机构。 

  从2015年开始,积极创造条件,规划建设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核心产业突出、在中国西部乃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探索在政府引导下,通过融通社会资本资源,建立产业园区的模式。实现入园机构1000家,服务、带动全区30000家左右的创意机构。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公共技术平台。 

  建设具有综合性、多功能特征的公共技术平台目标,服务领域涵盖影视制作、动漫制作、数字出版、广告设计、创意策划以及创意产品研发、孵化、转化等。(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文化厅,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构建创意产品走向市场的通道。 

  开通创意频道。由自治区广电局负责申报开通广西电视台创意频道(暂定名),由广西创意中心负责经营管理,主要播出广西原创的动漫、微电影、音乐、舞台艺术等各种创意产品,并提供营销服务,努力争取办成全国第一个创意频道。(责任单位:自治区广电局,广西电视台、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创意网站。网站既具有一般视频网站的展示、播放、产品推广功能,又具备创意产品交易、订制等电子商务功能。(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文化厅,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创意园区。园区满足1000家以上的创意机构入园,同时为创意产品生产、展示、交易、人才培训、学术交流提供投融资、信息、技术、市场营销、认证、维权等综合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信委,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立健全引导机制。 

  成立广西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协会主要研究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发展方向与重点、市场准入等行业标准、发展战略等重大课题;为创意产品的孵化、认证、评估、成果转化提供完整的指导、支持与服务。(责任单位: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探索创新融通社会资本,发展广西创意产业的新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文化厅、金融办,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立整合产、学、研力量,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研发、孵化、推介创意产品的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工信委、国资委,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完善创意产业扶持政策体系。 

  建立健全鼓励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包括产业促进、资金扶持、信贷扶持、激励机制、运营管理、集聚园区建设等内容。(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文化厅、工信委、金融办) 

  (五)培育知名创意产品、品牌、企业。 

  打造广西力量知名创意品牌,扶持做大做强一批创意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创意产品,实现创意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文化厅、工信委、国资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打造国际交流平台。 

  通过合作论坛、学术研讨、产品博览等方式,在广西打造立足广西、面向中国、辐射东南亚的创意产业国际交流平台。(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文化厅,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七)建设创意人才高地。 

  通过建立各种激励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方式,扶持一批创意大师、管理专家、营销精英、知名导演、演员、音乐家、文学家、设计师、动漫人才等,在广西形成一个创意人才高地。(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文化厅,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自治区科技厅、文化厅和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建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工信委、金融办、教育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文联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等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广西创意中心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确保创意中心建设按计划推进实施。联席会办公室设在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广西创意中心的实施主体具体落实各项建设工作。 

  (二)筹措资金和落实场地。 

  通过政府财政支持、招商引资、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在南宁新兴产业园建设中国西部乃至中国—东盟自贸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文化创意产业聚集中心。(责任单位: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立激励机制。 

  参照区内外关于文化创意企业、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研究出台广西创意中心入驻企业领军人才、专业人才突出贡献奖励、购房购车补贴、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优惠政策。支持以版权、品牌、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入股创办文化创意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文化厅、工商局等) 

  (四)加快创意园区规划。 

  积极创造条件规划建设创意园区,探索融通社会资本建设产业园区的模式。通过建设创意园区,有效聚合区内外的创意团队和创意人才,发挥创意引擎的作用,形成完整的创意研发、成果转化产业链,实现产业创意化,使创意产业成为广西经济新的增长点。(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文化厅,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近期工作 

  (一)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广西创意中心建设方案,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先进入南宁新兴产业园工业设计城开展业务,再逐步开展广西创意中心建设。 

  (二)制订发展规划。自治区科技厅、文化厅指导广西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它协作单位配合,制订详细的创意中心发展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2012年底前启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创意产品走向市场的通道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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