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组织领导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86号)

发布日期:2013-04-17    浏览次数:3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组织领导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组织领导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41号)精神,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组织领导,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自治区成立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分管科技工作的副主席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卫生厅、国资委、北部湾办、地税局、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融办、知识产权局,广西科学院,广西农科院,广西社科联,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国税局等部门和单位。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审议相关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工作经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自治区科技厅承担。各市和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明确任务分工

  在自治区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协调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推进工作实施的具体举措,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对一些重大措施要做好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配合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形成推进工作实施的强大合力。

  三、完善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和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研究出台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督查,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四、强化评价考核

  把财政科技投入、发明创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反映科技进步的主要指标纳入到各级人民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及其领导班子、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把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指标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五、加强科技宣传

  由自治区科技厅牵头,适时组织召开科技宣传工作通报会,区直主要新闻单位参加。广西日报社、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广西新闻网等主流媒体要积极配合科技厅等部门加大对我区科技工作和科技成就的宣传,重点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团队典型、全民创新创业、发明创造、重大科技活动等内容的宣传报道,加大科普知识宣传力度,为广西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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