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户生产性贷款支持力度

发布日期:2013-04-18    浏览次数:4

  4月17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户生产性贷款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将更加有效地满足农户生产性贷款需求,保障农民平等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

  4月17日上午,由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办、省国土厅、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和甘肃银监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户生产性贷款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

  据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省长金融奖奖励办法》、《金融服务五大攻坚战实施方案》、《金融创新发展协调推进实施方案》和《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大措施,推动全省金融业形成了持续、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存贷款增量和直接融资规模均创新高,增幅居全国前列。2012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2640.3亿元,较年初增长27.71%,占全省贷款总量的36.7%。

  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户生产性贷款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从8个方面对加大农户生产性贷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各市州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据了解,省委、省政府近期还将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重点针对农户贷款难、贷款贵,农村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资金短缺,农业龙头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农业保险覆盖面小,农村金融组织和服务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出台具体措施,促进农村金融创新发展,切实解决农村金融服务薄弱问题。(每日甘肃网 记者朱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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