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多政策“保护”弱势群体

发布日期:2013-04-18    浏览次数:4

近日,甘肃陆续出台多项措施保护弱势群体,具体涉及农村低保、医疗保障、重度残疾人补贴等方面。

  甘肃彻查农村低保关系人情保

  针对甘肃省农村低保工作存在轮流“坐庄保”、“分户保”、“关系人情保”等违法违规现象,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对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救助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定期跟踪检查其家庭收入等变化情况,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综合测评、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张榜公示和资金发放等环节的工作,切实做到认定过程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保障对象认定的准确率。

  甘肃省农村重度残疾人每月可领取50元护理补贴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残联预拨各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872万元,全省7万名一级重度贫困残疾人可领取到护理补贴资金。此举将有效解决甘肃省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和护理困难,减轻其家庭负担。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省财政厅会同省残联制定了《甘肃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补贴资金的适用范围为一级重度残疾人,即同时具有甘肃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人;日常行为严重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确需他人长期照料的残疾人;无业、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按照标准,农村每人每月可领取50元、城镇每人每月可领取70元。

  甘肃省低保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

  甘肃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总责。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银行、信用社等金融代办机构要保障资金从县级财政部门社保专户拨出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到户,坚决杜绝滞拨、缓拨或变相压仓现象的发生,做到低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

  通知要求,甘肃省各地要以创建“全国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示范省份”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突出救助时效,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缓解农村低保压力。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以及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甘肃省今年农村儿童大病医疗保障全覆盖

  4月16日,2013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今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积极加强对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利用新农合政策,加强乳腺癌、宫颈癌、儿童白血病、先心病、贫血等重大疾病防治。全面推行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逐步扩大病种范围,促进儿童医疗保障全覆盖。并实施中西部地区儿童营养干预项目,开展社会宣传,为贫困学龄前儿童发放营养素补充品,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等儿童营养性疾病。

  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继续做到分娩单位直接补助;叶酸补服项目进一步提高补服对象的依存性;两癌筛查项目做好计划,及早动手开展筛查工作,规范填写各种筛查报表;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今年将启动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络直报工作。另外,规范开展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妇幼保健工作任务,继续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去做,妇幼保健机构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同时要开展新技术,拓展新业务,大力引进和推广其他省份针对孕前、产前、产后一系列特需的保健服务内容,并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的各个阶段开展相应的生理、心理的保健服务。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狠抓一级预防工作不放松,强化二级预防工作措施,巩固扩大三级预防工作成效。

  今年,甘肃省继续组织实施贫困听障儿童救治项目,省级财政预算2000万元,并利用新农合资金,对筛查出的听障患儿及时进行治疗。甘肃省卫生厅给每个县安排工作经费1万元,各地抓好工作落实,做到边筛查、边上报,保证按期完成筛查任务。

  甘肃七万重度残疾人可领护理补贴 解决生活困难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残联预拨各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872万元,全省7万名一级重度贫困残疾人可领取到护理补贴资金。此举将有效解决甘肃省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和护理困难,减轻其家庭负担。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确保补贴资金用好用实,省财政厅会同省残联制定了《甘肃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补贴资金的适用范围为一级重度残疾人,即同时具有甘肃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人;日常行为严重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确需他人长期照料的残疾人;无业、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按照标准,农村每人每月可领取50元、城镇每人每月可领取70元。

  为加强资金监管,《办法》要求,各地在发放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前,必须通过乡镇、街道等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省财政厅、省残联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将收回补贴资金。(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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