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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紧急通知开展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3-12-23    浏览次数:1

    针对近日发生的山东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圆通加盟公司)在卸载和投递由武汉发往潍坊的快件时,因发生化学品泄漏致人员伤亡事件,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行业安全监管,确保2014年春节前快递服务业务旺季期间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国家邮政局12月22日发出紧急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专项整治活动。

    通知要求,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一、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明察暗访、调取监控录像记录等多种方式进行三个重点检查。一是重点检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核实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等;二是重点检查依照国家规定需要用户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要求用户提供凭证原件,并进行严格核对等;三是重点检查用户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相应书面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坚决不予收寄等。通知要求,对于检查中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规定收寄禁限寄物品的,经查证属实,一律依据《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作出严厉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该吊销许可的坚决给予吊销。

    二、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坚决将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

    三、要切实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积极推广北京、河北、上海、浙江等省(区、市)加盖收寄验视章的管理措施,检查中发现未加盖收寄验视章的快件,一律视为未进行收寄验视,据此追究企业的管理责任。

    四、要加强与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部门的工作协作,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配合机制,发挥好合力作用,共同推动和保障收寄验视制度常态化落实。

    五、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维护通信安全与信息安全。

    据邮政管理部门介绍,收寄验视制度是《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法定责任。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严把收寄关口,是将各类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但是,近年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因不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违规收寄禁寄物品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时有发生,为此已经付出了血的教训和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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