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绥芬河市、抚远县工信局:
为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共服务平台认定和扶持办法》(黑政办发[2010]2号),决定开展2014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2014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的申报范围和条件遵照《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共服务平台认定和扶持办法》(黑政办发[2010]2号)执行(包括平台网络中未被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窗口平台)。
二、申报材料
(一)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请表
(二)平台承建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创立发展沿革、发展目标、目前的基本情况);
(三)服务中小企业所在区域的行业状况,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公共技术和服务需求情况(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的必要性);
(四)平台的基础条件(包括:服务场地、服务设施、专业人员队伍、资质、合作资源等);
(五)平台管理运营情况(包括:主要管理制度、人员激励、能力提升、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等);
(六)近年来开展的服务情况(包括: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对象、规模、方式、收费情况等);
(七)主要服务业绩及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贡献;
三、申报时间
请各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于4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局,同时报送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请各地区、各部门组织本地区具备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进行初审,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
联 系 人:赵义
电 话:0451—53638638(传真)
电子邮箱:abm1964@126.com
附件:1、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和扶持办法
2、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请表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和扶持办法.doc
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省级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