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66号)

发布日期:2013-04-22    浏览次数:4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25日 

  

 

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2〕4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15年,我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发展目标是: 

  (一)攻克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进一步提升学科整体水平。在材料、能源、信息、资源环境、生物、医药、制造、综合交叉学科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研究进展,培育和开拓一批新的研究方向,学科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在国家级平台、人才、项目上取得突破,提升研究层次与水平。争取获得批准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1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家;争取有2-3名科研人员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或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争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争取在国家“973”项目获得突破,获得国家基础研究经费达到8亿元以上。 

  (三)不断提高科研产出质量。发表国际科学论文大幅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拥有量实现快速增长;争取在国家自然科学奖方面获得突破。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体系。 

  1. 鼓励自由探索创新,建设知识创新体系。遵循基础研究特点和规律,引导科技人员紧紧围绕科学前沿和区域战略需求,深入凝练深层次科学问题,自由探索,开展探索创新性基础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施以下项目类别: 

  面上项目:支持科技人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针对已有较好研究基础,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推动学科或前沿技术取得突破。 

  回国基金项目:支持从国外回到广西工作的科技人员自由探索,开展高水平的创新性基础研究。 

  (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 

  2. 加强高水平青年人才培养和创新研究团队培育。统筹人才资助计划,培育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国家级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形成贯穿科研职业生涯的人才资助培养链,逐步培养出一批进入国家层次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和创新研究团队。实施以下项目类别: 

  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由探索,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由探索,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进入国家高层次人才队伍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青年基金滚动项目:支持在结题的青年基金项目中,按20%左右遴选与择优资助,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间形成有效衔接,促进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快速成长。 

  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支持以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的团队,培养和造就高水平的团队。(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 

  (二)突出地方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顶层设计,围绕千亿元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以及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和桂西资源富集区发展等科技需求,在生物育种、有色金属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依托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团队,推进实施桉树人工林生态系统与调控研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态、环境和防灾减灾基础研究、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重金属污染控制的理论及应用、广西常见重大疾病等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在新型信息材料的理论及应用研究、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的理论及应用、广西支柱工业大宗污染物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广西区域特色金属新材料及先进加工技术的理论及应用、非粮生物质能源的催化与高效转化等方面开展前沿技术研究,争取获得突破,着力解决制约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 

  (三)加强基础研究创新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重点实验室布局,完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在材料、生物、医药、信息、化学与化工、工程、地学等学科领域,合理布局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0-20家。 

  为了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材料、矿产、能源、医药、信息、制造等学科领域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自治区级企业重点实验室2-3家,重点支持1家申报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 

  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野外观测台站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平台的培育,策划国家级基础研究平台申报。重点支持推进“广西电子信息材料构效关系重点实验室”、“广西岩溶动力学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态环境观测台站建设成为国家野外观测台站。 

  (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 

  (四)切实加强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 

  大力推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国际、国内合作,形成多层次、和高水平的国内外合作格局。支持科技人员更多地参与国际科学研究计划、在国际学术组织任职;增设国际合作交流项目,鼓励与其他省份的高水平研究机构和高层次科技人员合作;联合策划和申报国家支持的重大国际合作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外办) 

  (五)创新基础研究项目组织管理机制。 

  进一步探索基础研究项目择优机制,建立多元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完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制度。优化管理程序,加强管理信息化建设,增加透明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探索新的基础研究支持方式,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择优相结合的机制。对经过科学论证的重大项目、重点实验室、创新人才和团队,要给予持续稳定支持,让科技人员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科学研究,潜心钻研。探索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与高校、地市、企业的联合资助机制。对基础研究平台特别是重点实验室实施绩效评估,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决定稳定性资助经费的额度。(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集成资源,协同创新。进一步加强领导,发挥政府在基础研究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科技、教育、财政和从事基础研究单位的联动机制,集成人、财、物资源,围绕国家和广西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多单位、多学科协同创新。(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 

  (二)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支持基础研究的主体作用,加大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逐步扩大项目资助数量和强度。在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支持基础研究主体作用的同时,努力探索基础研究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 

  (三)大力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有利环境。在全社会弘扬创新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文化;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倡导学术平等;加强基础数据共享平台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切实为科技人员创造潜心研究的环境;加强基础研究的科普工作,促进公众对科学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 

  附件:基础研究创新平台建设一览表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http://www.gxzf.gov.cn/fjcf/201212/P020121224543261376918.pdf)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