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上海技术标准的创制能力,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主线,根据国家和上海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二五”科技规划,发挥技术标准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城市公共管理等方面的导向和保障作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1、产业支撑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核心产品与关键零部件技术的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推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技术标准研究,在若干重点领域建立技术标准体系,通过标准的应用示范引导产业技术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本年度重点支持:
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北斗卫星导航终端、网络数据采集、软件测试等支撑数字上海建设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
高端装备与先进材料领域:新型显示器件、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高温超导等支撑精品上海建设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
生物医药领域:微创医疗器械、重大疾病临床生物样本库等支撑健康上海建设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
新能源汽车领域: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等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
研究期限: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
专题2、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与生态环境建设技术标准研究
聚焦公共安全与管理、资源节约与节能环保等领域,形成相应领域关键装备及检验检测技术标准,为保证公共安全、营造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本年度重点支持:
资源节约与节能环保领域: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资源保护利用、通信基础设施节能等支撑生态上海建设的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
公共安全与管理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与检测试剂、信息安全产品与技术等监测检测与装备技术标准。
研究期限: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资质要求: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必须具备标准制修订工作经验。申报材料中须包含相应证明文件,如本单位承担标委会秘书处/标委会委员文件、本单位已制定发布标准文本或者标准立项文件等。
2、申报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符合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3、原则上同一法人单位每个专题限报3项,且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
4、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5、配套要求: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市级财政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6、推荐渠道:可通过主管部门、区县科委、行业协会、产业园区、投资机构等渠道进行推荐,也可由企事业单位自荐。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项目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项目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
3、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项目的申报人可以提出不超过3名的建议回避自己项目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项目建议书一并提交)。
5、本指南发布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0日。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13年4月26日,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0日。项目申报时需提交项目建议书1式3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书面项目建议书集中受理时间为2013年5月6日至5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
褚宇华(54045194)、单珏馨(54045195)、苏航(54045198)
2、书面资料送达地址及联系人
上海市钦州路100号1号楼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
联系人:曹飞宇;联系电话:33637937
注:办事大厅不接受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