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印发《2013年上海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4-23    浏览次数:2

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监狱管理局、上海政法学院、市劳教局、市社区矫正办及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3年上海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精心组织策划,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

  2013年4月19日

2013年上海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市宣传工作会议及全市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手段方法,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实际效果,为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目标任务

  牢牢把握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这一主线,紧紧围绕推进全市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引导社会舆论两大任务,大力加强阵地、制度和队伍三大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传播能力、舆论舆情的控制能力、新型媒体的运用能力和面向社会的沟通能力,坚定信心,凝聚力量,扎实工作,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上海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

  三、宣传主题

  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三项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及市委政法委开展“法治上海、平安城市”主题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上海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分阶段、分步骤、分重点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四个主题”集中宣传活动:第一季度,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集中宣传活动;第二季度,开展“平安城市大家建”集中宣传活动;第三季度,开展“法治伴我行”集中宣传活动;第四季度,开展“法治守护平安”集中宣传活动。

  四、宣传重点

  (一)围绕主线,突出宣传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着力宣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紧密结合实际,推动当前工作、推动未来发展、深化改革创新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

  (二)紧扣中心,突出宣传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重点宣传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市委政法委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宣传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参与“平安上海建设”、“过硬队伍建设”中发挥的职能作用;宣传“坚持科学发展,继续推进上海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打造上海司法行政特色和品牌中的做法、经验。

  (三)贴切主题,突出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亮点。紧扣“教育改造质量年”活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建设年”活动、“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让群众满意”服务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及深入创建“五好司法所”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主题活动,重点宣传罪犯和强戒人员教育质量改造、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创新、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在进一步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民生、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所采取的新方法、新举措;宣传依法治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学教育在建设法治完善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的新做法、新经验;宣传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取得的突出成绩。

  (四)凸显典型,突出宣传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着力在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教职员工等队伍中,有重点地进行挖掘、培养、宣传一批有全市乃至全国叫得响、立得住的先进典型。

  五、宣传安排

  (一)组织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集中宣传活动。着力宣传律师队伍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民生、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公平正义,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组织开展“让群众满意”服务活动为契机,宣传推动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长效工作机制;以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为契机,宣传公证体制机制,公证队伍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保障民生、促进公证行业行风建设;结合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宣传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宣传信访维稳,积极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公正司法为人民”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法律服务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众服务管理,人民调解和信访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时间节点:第一季度。参与单位:市社区矫正办,市局律管处、公管处、法援处、基层处,各区县司法局)

  (二)组织开展“平安城市大家建”集中宣传活动。以组织开展“教育改造质量年”活动为契机,着力宣传本市监狱劳教系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管场所教育改造质量和劳教制度改革。以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宣传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职能、社区矫正质量、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以《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实施为契机,宣传安置帮教工作体制机制、社会力量参与矫正安帮工作。结合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宣传近年来“人民调解专项攻坚活动”、“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和“大排查大调解”等专项活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宣传力争出台的《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医患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贯彻实施《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情况及司法所在基层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平台作用。通过“平安城市大家建”集中宣传活动,着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平安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时间节点:第二季度。参与单位:市监狱管理局,市劳教局,市社区矫正办,市局基层处,市医调办,各区县司法局)

  (三)组织开展“法治伴我行”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法治创建活动、“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评活动”和“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着力宣传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结合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宣传全市“六五”普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推进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等好做法、好经验。以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为契机,宣传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建设。宣传上海政法学院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进展和成效。通过“法治伴我行”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时间节点:第三季度。参与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市局法宣处、依法治市工作处,各区县司法局)

  (四)组织开展“法治守护平安”集中宣传活动。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着力宣传全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程度情况;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经验,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和好的做法;宣传“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专业性、行业性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以及房地物业纠纷、交通事故争议、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问题的新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案件。宣传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和规范秩序、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把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制定出台保障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以启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规划为契机,宣传信息化建设在促进执法规范化、信息公开化,实现执法办案流程和执法环节网上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考评的情况;宣传在推进“十二五”规划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情况;宣传司法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和服务效能等情况。通过“法治守护平安”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反映司法行政机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新贡献,充分展示广大政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良好形象。(时间节点:第四季度。参与单位:市监狱管理局,市劳教局,市局办公室、计财处、法宣处、依法治市工作处、基层处、信访办,各区县司法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宣传工作纳入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做到新闻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切实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突出主题宣传。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司法行政工作重点,紧扣“四个主题”集中宣传活动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开展新闻宣传工作。要创新形式和手段,加强与《法制日报》、《新民晚报》、《新闻晚报》、《上海法治报》等平面媒体及上海电视台“纪实频道”、SITV“法治天地”频道等电视媒体合作,充分发挥上海司法行政门户网站、“上海司法行政发布”政务微博及手机等现代媒介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演讲、巡回宣讲、图文巡展、社区咨询等活动,全面深入推进“四个主题”集中宣传活动。

  (三)搞好协调配合。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整合系统的宣传资源和力量,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统一宣传口径、深挖宣传素材,对有价值的报道线索、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要紧紧跟踪、挖掘,采写稿件,并及时反馈给市局新闻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危机应对机制,积极地引导舆论。

  (四)建立激励机制。强化对“上海司法行政发布”政务微博的考核,每季度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发布政务微博情况进行通报;年底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好新闻评比活动,并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好新闻、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通讯员)进行表彰。

  (五)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按照上级有关新闻宣传工作规定及《2013年上海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新闻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细化,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层级责任,确保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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