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农业部 » 正文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统筹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5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3〕168号),经研究,现将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统筹经费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列入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9“灾害救助”, 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及监督抽查等工作。

  各项目单位要设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明细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备查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如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请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资金后15日内,将资金转拨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附件: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统筹经费分配表

                      

农业部

2012年12月16日

 

 

 

  下载文件:  农财发〔2013〕173号.ceb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