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宁夏 » 环保厅 » 正文

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5kt/a硫氢化钠生产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示

发布日期:2012-08-27    浏览次数: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对“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5kt/a硫氢化钠生产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示”的具体意见来信、来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5kt/a硫氢化钠生产装置项目

  2、建设地点:在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预留空地上进行建设,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南梁农场内。本次项目用地为8494.86m2,项目不新增占地。

  3、投资:4222.39万

  4、建设规模:项目为废气治理技改项目,项目规模为一套年处理酸性废气9.236kt,同时回收15kt/a硫氢化钠装置。项目其他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为工艺废气、废水、设备噪声以及生产固废等。项目在建设及营运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将采取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1、废气:本项目富液闪蒸脱气罐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烃类,硫化氢提纯工段吸收尾气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烃类及少量H2S,送焚烧炉燃烧,经充分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SO2,由吸收塔吸收后排空。SO2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本项目硫化氢生产工段再吸收塔顶产生的尾气主要H2S,经尾气净化罐吸收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后同工艺废水一同进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排入四二排水沟。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为各类泵,经建筑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后,使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后,将有效处理含硫化氢酸性废气,减少污染物排放,减轻公司环保和安全压力,并能回收硫氢化钠产品,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在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后,能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能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严格落实设计及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于2012年7月17日~7月30日在宁夏环境规划院设计研究院网站(www.nxhjghy.com)进行项目环评简本公示,公众可通过登录该网址进行查阅。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银川宝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0951-5699911                      E-mail:xja2046@126.com

  七、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51-5123334                     E-mail:nxhp002@126.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⑴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⑵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征集公众意见。关心该项目的公众亦可向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索取该调查表并填写、反馈您的意见或建议。

  九、有效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