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省招办在龙招港公布了《黑龙江省高考有关政策调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我省自今年起对现行高考招生有关政策进行渐进式调整:从2013年起由估分填报志愿调整为出分填报志愿;2014年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2015年起高考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提供给院校作为参考。2015年起,取消省属高校“俄语考生”照顾政策。同时,为确保政策调整新规和录取规则对接,对仅适用于省属高校的地方性照顾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
据了解,2012年以来,全国大部分省市实行了出分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档政策。《意见》称,经省招委会决定,按照教育部要求,借鉴外省改革经验,在广泛论证基础上,我省自今年起对现行高考招生有关政策进行渐进式调整:加强高考计划和批次管理,优选考生志愿填报办法,优化高考投档方式,对地方性高考照顾政策和外语听力考试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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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分填报志愿
即在公布了高考成绩、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各段线上考生人数的基础上,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的方式。
实行出分填报志愿顺应社情民意,能够更大程度地保护考生权益。我省社会各界对出分填报志愿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多数学校和学生都欢迎出分后再填报志愿;每年“两会”都有代表、委员提案建议,呼吁实行出分报志愿。出分报志愿能够克服不知分数、不知位次、不知录取线情况下填报志愿的盲目性,有效解决因为估分不准带来的报考失误问题。
平行志愿投档
即在录取批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志愿,录取时,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等N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依次类推。
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提高了考生志愿填报的选择范围和机会,录取结果使考生各安其位、各得其所,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落空的风险。平行志愿一般按照足额比例划定院校投档分数线,同一批次一次性投档,改变了以往分几个志愿、几个时间段投档的方式,一次性完成院校批次录取计划,极大压缩了人为操作空间,能够有效规避招生中的“暗箱操作”,有利于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