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业函〔2015〕346号
有关市、扩权试点县农业(农牧、畜牧、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5〕26号),现就我省做好2015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推进行动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结合我省农区草地畜牧业发展情况,2015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推进行动项目安排在荣县、平昌县、昭化区、旺苍县、渠县、丹棱县、筠连县、华蓥市、叙永县、顺庆区等10个县(区)组织实施。各项目县应合理布局项目实施区域,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建植草地发展草地畜牧业,尽量避免与粮争地。
二、项目申报条件
各项目县的项目承担主体为从事草地畜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牧业专业合作社或企业。具体申报条件为:
1.合作社申报条件:承包流转草地面积3000亩以上,土地承包流转年限不少于10年(从2015年起计);养殖肉牛或肉羊规模800个羊单位以上;养殖区具有良好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生产经营良好,与周边辐射带动农户签订草产品、畜产品购销合同和劳动合同。
2.企业申报条件:承包流转草地面积5000亩以上,土地承包流转年限不少于10年(从2015年起计);养殖肉牛或肉羊规模800个羊单位以上;养殖区具有良好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生产经营良好,与周边辐射带动农户签订草产品、畜产品购销合同和劳动合同。
三、项目内容及资金补助环节
(一)项目内容。一是天然草地改良。适地建设草地围栏,补播改良退化和石漠化草地,综合防治草地生物灾害,因地制宜开展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二是优质稳产人工饲草地建植。开展土地整理,修建灌溉沟渠、田间作业通道等基础设施,普及优良牧草种子,推广应用草种包衣、混合播种、水肥调控、生物灾害综合防治等高产集成技术,集中扶持建设一批优质高产稳产饲草基地。三是标准化集约化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高标准牲畜圈舍、储草棚库、青贮窖池和粪污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优先支持建设一批采取自繁自养模式、牛羊存出栏达到一定标准的养殖基地。四是草畜产品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开展草产品和畜产品产地加工,购置牧草刈割收获、田间干燥打包、草捆压制存贮,以及产品加工、分级、包装、检验检测等关键设施设备。五是技术培训服务。对项目承担单位聘请相关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服务支出给予补助。
(二)资金补助环节。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上五个环节中自主选择补助环节,合理安排建设任务,其中,技术培训服务资金不得超过5%,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50%以上应用于天然草地改良、人工草地建植以及牧草收获加工机械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
四、项目申报方式
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择优扶强”原则以及省财政下达的资金计划认真遴选项目承担主体,科学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7月30日前由县草原行政管理、财政两部门报经市草原行政管理、财政部门审批后报省农业厅、财政厅批复后实施。
五、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资金、任务、责任“四到县”。项目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会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监管和指导检查,督导项目承担单位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规范资金及财务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项目立项后,县级财政要根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可预留30%资金待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保证专款专用。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建立从申报到验收总结全过程完整的项目档案,建立草地、牛羊及辐射带动农户的基础信息档案,草产品生产和牛羊养殖加工销售管理档案,以及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明细档案和财务档案等,切实把项目管理好、实施好,抓出样板和亮点。各项目县要于2016年7月底前将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和实施情况总结报市草原行政主管、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农业厅、财政厅。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遵照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1号)执行。
附件:1.2015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申报条件及资金安排表
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5年7月7日
附件1
2015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申报条件表
县(市、区) |
项目承担主体 |
具体申报条件 |
申报数量 (个) |
补助金额 (万元) |
荣 县 |
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见本通知 |
1 |
400 |
平昌县 |
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见本通知 |
1 |
400 |
昭化区 |
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见本通知 |
1 |
400 |
旺苍县 |
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见本通知 |
1 |
400 |
渠 县 |
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见本通知 |
1 |
400 |
丹棱县 |
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见本通知 |
1 |
400 |
筠连县 |
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见本通知 |
1 |
400 |
华蓥市 |
农牧业专业合作社 |
见本通知 |
1 |
400 |
叙永县 |
企 业 |
见本通知 |
1 |
400 |
顺庆区 |
企 业 |
见本通知 |
1 |
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