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税十年”优秀作品竞赛活动的启事

发布日期:2013-04-23    浏览次数:6

  2004年5月31日,我国第一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标志着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开始迈入法制化轨道。近年来,湖南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以《条例》为准绳,开拓进取、不懈努力,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财政职能作用。值此《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为全面总结回顾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走过的风雨征程,探索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发展路径,特别是湖南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充分展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者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研究基地联合举办“非税十年”优秀作品有奖竞赛活动,现面向全国征集优秀作品。

  一、作品主题

  回眸“非税”十年,展望“非税”发展。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体裁不限,理论研究、专题调研、诗歌散文、摄影书画等均可(具体要求详见湖南非税收入网www.hnfs.gov.cn)。

  2、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主题。理论研究、专题调研要从理论与实践上阐述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并对下阶段发展提出建议等,既要有理论深度,也要有实践经验;诗歌散文、摄影书画作品要讴歌非税收入管理事业,特别是展现湖南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者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来稿中注明姓名、单位、职务、电话、地址和邮编;

  4、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有权对来稿进行必要的修改或删减,如不同意请在来稿中注明;

  5、所投稿件请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三、征集时间

  2013年4月10日——2013年10月31日。

  四、作品评选

  1、此次评选活动将采取专家评审与网上大众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2、本次征集的优秀作品依据不同的体裁分别设立奖项,获奖的优秀作品将汇编成册公开出版,并在报刊、网站等媒体上择优选登。

  五、投稿方式

  来稿请注明“非税十年”字样,所有作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hnfs@hnfs.gov.cn)或邮寄至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办公楼514室,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秘书处,邮编:410015。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广大财政及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者积极投稿,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人:    李志平       朱旭刚

  电  话:0731-85165069   85165255(传真)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湖南省非税收入研究会

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研究基地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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