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新领域2014年度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3    浏览次数: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4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本年度备选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包括新材料、交通、先进能源、先进制造、信息、地球观测与导航6个技术领域(项目指南详见国家科技部网站通知)。

  二、项目类型

  科技部征集项目类别主要有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支撑计划)、前沿技术研究类(863计划)。结合我省实际,此次征集项目将以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项目为主,兼顾少量在国内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前沿技术研究类项目。

  三、项目要求

  1、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以解决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为核心,重点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前沿技术任务和部分重点领域中的重大任务,以重大工艺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为重点,围绕国家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前沿技术发展趋势,突出国家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导向,以获取知识产权,形成原型样机(品)、技术系统或示范系统为目标,攻克前沿核心技术,抢占战略制高点,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战略型新兴产业生长点。

  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支撑计划”)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落实《纲要》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的任务部署,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加强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重点解决战略性、综合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科技问题

  3、推荐的项目必须在全国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或有比较突出的特色,而且须有三名以上国内有影响力的同行专家的推荐。

  四、推荐要求

  根据国家科技部有关规定,各省市申报的项目数与最终立项数的比率直接影响下年度的项目推荐数,各推荐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转变职能,充分发挥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作用,建立项目预筛选机制,认真遴选,择优推荐,严把项目质量关,严格按照要求推荐并汇总。所有项目集中受理,我厅组织专家咨询评审后择优统一报送科技部。

  由我省企业牵头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且在2012年评估结果为A的高新领域联盟和新认定的高新领域联盟,以及第四次运行评估结果良好的22家和2011、2012年验收优秀的8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都可推荐1项,并且独立推荐上报。

  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科技部所发指南的要求,组织推荐工作,并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项目推荐书送省科技厅高新处,电子版发邮箱:abckjtgxc@163.com。

  联系人:

  江志杰: 0731—88988815

  黄  宇: 0731—88988806

  传  真: 0731—88988815

  2012年4月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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