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1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部分冬季用消费品和
工农业生产资料等8种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羽绒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电热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3.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4.儿童家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5.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6.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7.钾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8.冷水水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质检总局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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