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3年4月20日8:02,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了7.0级地震。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组织开展科技抗震救灾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4·20”芦山县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严肃纪律切实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科技厅系统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4·20”芦山县地震科技抗震救灾工作的意见》。现将该意见印发你们,请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将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4·20”芦山县地震科技抗震救灾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科技厅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