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农办发[2012]59号
各市、县(区)农牧(农业、畜牧)局、农业执法支(大)队: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进程,切实提高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自治区农牧厅定于2012年9月13日-14日在中卫市举办全区第四期“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面向全区各地市、县(区)一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全区各地市县(区)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邀请分管副局长参加,总培训人数为100人。
二、培训内容
(一)“宁夏农业综合执法自由裁量权”;
(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三)“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填写和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及注意事项”。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班定于2012年9月12日下午6:30前报到,13-14日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为两天,培训日程安排和培训教材在报到时发放。
培训地点:中卫宾馆(中卫鼓楼西街100号)。
四、职责分工
对全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进行的集中培训,由中卫市农牧局负责,中卫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实施,主要做好培训工作的方案制定、课程设置、场地安排、组织协调等工作。
中卫市执法支队负责接送授课专家、协助做好学员住宿、课堂设备、课间管理、后勤服务等有关会务工作。
五、培训要求
做好培训工作,对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农业部门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切实履行农业部行政部门法定职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希望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做到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各地市县(区)接到培训通知后,迅速动员,组织报名,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按附表要求于9月5日前报中卫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邮箱:zwnmjzxw@163.com
联系人:朱兴文 电 话:0955-7065911 手 机:13519255992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