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公布贵州省省级水产良种场(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4    浏览次数:2

黔农办发〔2013〕107号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公布贵州省

省级水产良种场(第一批)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畜牧水产局)及有关渔场:

  根据《贵州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和认定办法》(试 行)要求,省农委组织开展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申报工作, 经各鱼种场申报、市(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农委审查,并通过省农委组织专家对基础设施、良种质量和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决定授予遵义市水产繁殖场等15家单位为“贵州省省级水产良种场(第一批)”,现予公布,有效期为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请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本辖区内省级水产良种场的管理和指导。各良种场要按照自身条件完善养殖设施和相应的实验室、档案室、资料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按照有关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组织生产,保证良种质量,为渔业生产提供优质的水产苗种和技术服务,树立好良种场的典型示范作用,为加快我省渔业现代化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 件:贵州省省级水产良种场(第一批)名单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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