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信息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研究有关文件,收集本项目规划的上行规划、平行规划和下行规划,收集重点项目分布区域的自然环境资料(包括环境质量、自然资源等),规划背景及政策等资料,通过分析收集到的这些资料,结合规划文本来构建规划评价的社会经济文化指标、人文环境影响指标、风险灾害指标以及可持续性指标值,主要环境影响的确定等内容;第二阶段为工作阶段,通过规划文本的分析,资料收集的分析,现状监测资料分析与评价,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技术要求编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写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从区域资源环境对规划实施的支撑能力论述规划确定的发展规模、布局等的环境合理性;从国民经济发展纲要内容论述规划目标经济等的环境合理性;分析环境制约因素对规划的影响,说明规划文本中规划要素中的环境要素合理性。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团体、就该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
(1)你对本规划目标和布局的建议;
(2)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4)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主持单位、规划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主持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白 石 联系电话:0471-4826256
传 真:0471-4821042 邮箱:nmjwhyc@163.com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45号 邮政编码:014010
联系人:任守国 联系电话:0472-6966575
电子邮箱:renshouguo@beris.cn
(六)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规划内容简要介绍。
(1)指导思想。
要坚决贯彻“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合理布局”的指导方针,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线,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优化布局、淘汰落后、提升技术水平。以提高竞争力为核心,走内涵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我区钢铁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2)规划预期目标。
到2015年底,全区钢铁工业生产能力达到生铁3000万吨、粗钢3000万吨、钢材3000万吨。
(3)发展重点。
加快建设以包钢生态工业园区为核心的包头河西工业区,形成以包钢为主体的钢铁产业集群,建成我国中西部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
包钢借助原有板、管、轨、线的品种优势,增加重轨、大型材、H型钢、宽幅汽车冷轧板、机械同特种钢等品种。
(4)政策措施。
调整产业结构是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鼓励以包钢集团为龙头通过兼并、联合、收购等方式实现产业优化重组。
倡导低碳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建立有助于实现能源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价格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建设。鼓励节能技术引进研发,开辟新的节能领域。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