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函〔2015〕13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四川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王 宁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曲木史哈 副省长
召 集 人:赵学谦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建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成 员:黄 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 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
罗平恩 民政厅副厅长
张其昌 财政厅副厅长
田 杰 省就业局局长
杨文杰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 强 农业厅副厅长
杨春轩 商务厅副厅长
罗元义 省国税局副局长
李晓东 省地税局副巡视员
沈 健 省工商局副局长
赵 波 省旅游局副局长
付 艳 省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邓新杰 省政府金融办副巡视员
二、主要职责及工作机构
统筹协调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研究制订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田杰同志兼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