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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发布“2013国土资源十大关键词”

发布日期:2014-01-02    浏览次数:2

    在不断追梦与圆梦的征程中,我们跨过了改革与梦想齐飞的2013年。

    回眸2013,以改革维护权益,以权益支撑梦想,织就了国土资源工作新图谱。在2013年渐行渐远之际,我们遴选出10个关键词,为您呈现这波澜壮阔的一年。

    1 【农村土改】

    “农村土改”,无疑是2013年国土资源领域的最强音。

    围绕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多年来,一些地方积极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改革探索,取得了重要进展。广东、安徽、湖北等地先后出台了全省性的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定,为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权能奠定了实践基础。

    2013年,改革全面提速。4月18日,《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方案》明确,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促进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

    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明确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重点和要求,进一步扩大了土地权能,不仅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而且赋予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平等的地位和相同的权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正式步入破冰期。

    2 【保权益】

    在保发展、保资源的基础上,如何保权益,成为2013年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实践课题。《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保障群众合法土地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持续加大信访接待及案件转办交办、实地核查、督察整改等工作力度,是国土资源部门扎实推进保权益的重要切入点。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对信访问题突出的省份及其重点案件、问题,定期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整改不力的省份,暂停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取消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追加资格。

    在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国土资源部党组确定了两项自选动作,其中一项就是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对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违规征占土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12月17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工作座谈会。会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强调,土地权益和矿产权益都是群众的命根子,一定要落实好、维护好,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3 【城镇化】

    围绕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是2013年土地改革的重头戏。

    6月24日,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透露,国土资源部成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小组,历时10个月,开展了10多个专题、11个省共50多个城市的同步同口径调研,形成了7方面27条改革政策建议。

    12月12日~13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减少工业用地,适当增加生活用地特别是居住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园地、菜地等农业空间,划定生态红线,按照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原则稳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

    4 【生态文明】

    围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塑国土资源管理格局,是2013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使命。

    这一年,国土资源部门牢牢树立大国土、大资源、大地质、大生态的理念,着力推进国土资源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管理和国土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协同管理,进一步明确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各项工作实践中。

    在地灾防治方面,9月13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10月20日召开的2013年中国绿色矿山和谐矿区经验交流会透露,按照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20年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的总体目标推进,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国家级绿色矿山总体规模已经达到459家;在土地整治方面,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对9个在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10个土地整治示范省建设情况的评估结果显示,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总体进展较好,共新增耕地518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400多万亩,在促进耕地增量提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等多方面取得成效。

    5 【不动产统一登记】

    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

    11月29日,国家电子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电子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在北京通过初步验收。试点工程将以宗地统一代码为核心的土地管理信息融入国家信息化试点,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奠定了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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