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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县出台特色农业惠农政策

发布日期:2013-04-25    浏览次数:4

察布查尔县出台特色农业惠农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激发广大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大力推进自治县特色农业发展,增强自治县特色基地建设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察布查尔县出台了2013年特色农业发展的惠农政策。

  一、特色种植业良种补贴政策。对于种植特色作物红花、辣椒、花生、双模西瓜、红皮大蒜、贝母、万寿菊、党参、板蓝根等作物种植推荐品种的按种子款的20%-80%不等进行良种补贴。

  二、有机水稻优惠政策。有机水稻种植户除享受国家良种补贴外,县财政每亩再补贴15.5元,有机肥款每亩200元、拔草费每亩给予350元人工拔草补贴。有机水稻生产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费20万元由县财政承担。

  三、设施农业优惠政策。

  1.设施农业旧棚改造补助政策。对按技术要求改造的一类老旧温室,每座标准棚给予5000元补助,对按技术要求改造的二类老旧温室,每座标准棚给予3000元补助。

  2.设施农业良种补贴政策。对于种植推荐良种的按每标准棚用种量、种子单价、购种金额的30%为测算进行补助。

  3.设施农业引进新品种补贴政策。引进大棚蔬菜新品种(种苗)试种,且具有较高经济效益和推广价值,且试种面积达到0.5亩以上的,每个品种给予1000-1500元的补助。

  4.设施农业保险。设施保险每座补贴200元,种植作物保险每座补贴112元。

  四、农业政策保险。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内的作物种类(粮、油、糖),执行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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