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我省中职涉农专业和家庭困难学生可享助学金

发布日期:2013-04-25    浏览次数:4

  4月23日记者获悉,为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经省政府同意,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省要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8:2的比例分担。

  《意见》明确,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我省连片特困地区的58个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要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在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助学政策。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实施后,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因免学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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