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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我区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5    浏览次数:3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科技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发农〔2013〕393号)和《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3年我区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自治区成立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广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广西考核专家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及时研究和解决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考核专家组负责指标考核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担任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自治区科技厅厅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技厅),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考核对象

  我区所有县(市、区)都要参加考核;地级市填报《市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不单独考核,达到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要求且所辖60%县(市、区)通过自治区考核的视为.

  通过考核。

  三、考核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自治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科技进步考核材料填报具体要求及评审细则,并对各市科技局分管领导、业务科长,以及县(市、区)参加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各市、县(市、区)按照有关要求填报考核材料。

  (三)自治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县(市、区)上报的考核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四)自治区科技进步考核评审要求如下:

  1.请各市科技局协助做好所辖县(市、区)的考核安排,并推荐4名熟悉本市科技、经济工作的专家参加考核评审。

  2.自治区考核专家组随机抽查每个市1-2个县(市、区),实地查看该县(市、区)指标数据的来源和原始资料以及科技进步工作成效等情况。

  3.召开评审会。评审会按县(市、区)汇报、专家质询和专家组集中评审评分(定性指标)、讨论确定考核意见两个步骤进行,最终确定通过考核的县(市、区)名单。

  (五)各县(市、区)修改完善考核材料,编印上报考核材料。

  (六)自治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区各县(市、区)最终的考核分数(含定量指标得分),然后按照科技部要求推荐先进县(市、区)、个人候选名单,连同各市、县(市、区)考核材料上报科技部。

  四、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间

1

制定广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

48

2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连同工作方案报送科技部农村司。

412

3

编印广西考核工作手册,布置考核工作,举办培训班。

430

4

各市报送考核工作方案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专家组名单。

520

5

各市、县(市、区)填写考核材料。

530

6

各市审查、报送考核材料。

610

7

自治区审核考核材料。

620

8

考核评审,确定通过考核名单。

710

9

各县(市、区)修改完善考核材料,并印装、报送正式上报材料。

715

10

汇总考核分数,推荐先进市、县(市、区)及个人。

725

11

考核结果及考核材料正式上报科技部。

731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本地区的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及时落实财政、科技、农业、工信(经贸)、税务、人社、统计等相关部门填写考核材料或提供考核指标数据,并对本地区所提供的资料、各项数据的真实性负全责。

  (二)各市要及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材料审查与考核专家组,并负责所辖县(市、区)考核材料、数据的审查、核实,协助自治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做好本市所辖县(市、区)的考核评审工作。

  (三)各市、县(市、区)应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保证各项指标规范、真实与准确。按照有关规定,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有关县(市、区)的考核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考核结束后,自治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考核工作组织落实到位、措施得力、考核指标数据准确率高、一次通过科技部复核、科技工作有特色且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科技局评选为优秀组织、参与单位(评选标准另行印发),并进行表彰。

  (二)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考核指标体系说明和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信息系统(应用程序)及其安装、使用方法等相关材料,科技部已在有关网站(http://www.zwjlab.net)发布,请自行下载、使用;我区考核材料填报的具体要求将另行印发。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徐有海 董颖聪

  电 话:0771-2610082 2618755

  材料报送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 编:530022

  电子文档报送邮箱:ncc2618482@126.com

  2013年4月23日

相关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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