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中原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14-01-08    浏览次数:5

  一、制定背景

  201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中原经济区十二五规划》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中原经济区建设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原经济区涵盖河南、安徽、山东、河北、山西五省三十地市,地理位置重要,粮食优势突出,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为了更好地运用知识产权支援中原经济区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农业部、文化部、工商总局、版权局共同起草制定了《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中原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知发协字﹝2014﹞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充分征求了中央有关部委,中原经济区各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意见并予以体现。

  二、《意见》定位

  《意见》是对国务院文件和发改委规划的具体贯彻落实,侧重全面性、针对性、阶段性、操作性。

  全面性:《意见》不仅涉及河南省18地市,而且包括安徽、山东、河北、山西四省12地市和3县区。不仅涉及专利政策,还包括科技、农业、文化、商标、版权等领域知识产权内容。不仅涉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工作,还需要中央有关部委的协同推进和省间、省内的上下联动。

  针对性:中原经济区在农业生产和食品深加工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但同时存在人口总量大、发展水平总体不高,经济结构不优、产业层次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开放程度不够、生态环境脆弱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为此,《意见》突出中原经济区发展的实际特点,在全面发挥知识产权优势基础上突出农业和文化领域知识产权工作。

  阶段性:中原经济区存在知识产权数量少、质量低、结构不合理,与区域人口、经济发展不匹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差、能力较弱,支撑保障不足,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手段不能满足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等现状。为此,《意见》既考虑了发展阶段,采取满足阶段性需求的措施,同时,又结合不同的区域发展特点,在不同类型城市发展中体现阶段差异性。

  操作性:《意见》既考虑了落实好现有工作,也考虑将相关知识产权资源向中原经济区集聚,探索先行先试的工作。同时《意见》制定中提前考虑到了落实推进工作,成立了三个层面的协调推进机制,部委间协调机制、五省间协调机制、地市间协调机制,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落实。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七部分二十一条。在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中明确提出了“重点突出、核心带动、错位发展、全面提高”的方针,并提出到2020年各类知识产权人均拥有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知识产权区域特色优势进一步显现。知识产权产业化规模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基层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基本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服务链条基本完善,专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初步建成知识产权特色优势发展区。

  《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6条任务和措施。

  1.服务农业现代化,重点解决知识产权质量不高,转化效率低的问题。

  针对中原地区涉农科研机构、园区和企业众多的特点,重点指导这一类机构、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农业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并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建立和完善惠益分享机制,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针对中原经济区农业核心地位的要求,大力促进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产出,一方面鼓励高技术含量的农机制造和农副产品深加工领域专利技术产出,另一方面指导区域内各级组织发挥传统优势,注册和登记地理标志,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有地理标志的相关产品。地理标志是具有特定品质和声誉、且其特定品质和声誉主要取决于原产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土特产。地理标志应由原产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具有相应监督管理能力的机构注册,并由该机构组织原产地的地理标志生产者共同使用。我国地大物博,拥有众多地理标志资源,但利用保护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要促进涉农企业和产业品牌化发展,就必须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在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针对中原经济区农业知识产权转化率低的问题,一方面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支持,通过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培育和引导,促进企业加大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力度;另一方面加强对地理标志合理使用的引导,在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保护体系下,依据《商标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加快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和产业化经营。加快建立植物新品种权展示交易服务中心,制定交易规则,加大相关人才培养,规范品种权交易。探索建立农业知识产权重点产业化项目名录,对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研究方向和产业化方向提供指导。

  2.促进新型工业化,针对全、小、散工业现状,结合产业集聚平台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需求,提出支持产业集聚平台建设,促进产业创新能力提升,推动传统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等四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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