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资金保障

发布日期:2013-04-26    浏览次数:4

  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不能因资金问题影响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部委在《关于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级财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要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和防控工作需要,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对经上述医保制度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以及尚未参加上述保险的贫困患者,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帮助。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支付能力的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摘自2013年4月24日《经济日报》第7版 记者崔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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