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价格[201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为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烟叶生产,保持烟叶供求总量平衡,优化烟叶等级结构,促进烟草行业健康发展,现就2014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通知如下:
一、烤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5%。各价区普通品种烤烟中准级(X2F)每50公斤收购价格分别为:一价区1085元,二价区1080元,三价区1030元,四价区980元。继续对红花大金元、翠碧一号烟叶实行特色优质品种加价政策。各价区各等级烤烟收购价格见附件1。
二、烤烟价区划分维持2013年不变,具体见附件2。
三、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个别地区略作调整。各主产区各等级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见附件3、4。
四、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烟叶收购中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越权调价等违法行为。各级烟草主管部门要加强烟叶收购管理,督促烟草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烟叶等级和质量标准进行收购。
附件:1、2014年烤烟收购价格表
2、2014年烤烟价区表
3、2014年白肋烟收购价格表
4、2014年香料烟收购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