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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14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10    浏览次数:2

发改价格[201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为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烟叶生产,保持烟叶供求总量平衡,优化烟叶等级结构,促进烟草行业健康发展,现就2014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通知如下:

  一、烤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5%。各价区普通品种烤烟中准级(X2F)每50公斤收购价格分别为:一价区1085元,二价区1080元,三价区1030元,四价区980元。继续对红花大金元、翠碧一号烟叶实行特色优质品种加价政策。各价区各等级烤烟收购价格见附件1。

  二、烤烟价区划分维持2013年不变,具体见附件2。

  三、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个别地区略作调整。各主产区各等级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见附件3、4。

  四、各地要认真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烟叶收购中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越权调价等违法行为。各级烟草主管部门要加强烟叶收购管理,督促烟草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烟叶等级和质量标准进行收购。

  附件:1、2014年烤烟收购价格表
     2、2014年烤烟价区表
     3、2014年白肋烟收购价格表
     4、2014年香料烟收购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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