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7    浏览次数:6

甘工信发〔2013〕332号

各市、州工信委: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3年全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断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今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文件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细化了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明确了推进措施。结合文件精神,全省工信系统要积极行动起来,配合各级安监部门开展好此项工作。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参与度,要求辖区的工业企业主动参与该项工作。另一方面要督促工业企业成立领导小组、完成管理文件的制修订、及时开展自评、评审申请、参与评审等工作,确保全省工业企业按时限完成该项工作。

  工信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南》等文件,熟悉该项工作的主要内容,了解有关的标准与规范。

  二、针对问题,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性

  省安委会对去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行动”)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从通过结果来看,“行动”总体效果明显,但还凸显出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单位未组织召开会议传达“行动”会议精神,对“行动”也未做具体安排部署;二是个别部门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缺乏有效的监管针对性与操作性,甚至“行动”要求未传达到辖区企业;三是“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四是对“行动”中查出的隐患与问题未能及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五是中小型企业和非公企业落实“行动”不到位,表现为自查自纠频次少、对安全隐患与问题不整改、对安全监管监察指令不落实。

  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针对督查出现的问题,全省工信系统迅速行动起来,近期对辖区的工业企业要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举一反三查找出本地区在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各市州工信部门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督促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工作。针对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数量大,安全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安全投入相对不足的情况,各市州工信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工作重心向此类企业倾斜,在督促企业加强自查自纠频次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帮助和督促企业提高认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加安全投入,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上半年,省工信委也将对部分市州工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提高认识,增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

  随着极端恶劣天气的频繁出现,全省工信系统要结合各自辖区的地质气象特点,做好汛期来临前的安排部署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应对安全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各项预案的编制与完善工作,设想多种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做到超前谋划、周密部署。二是要与当地有关部门和企业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发生灾害事故后,能集中力量,迅速、有力、有序、安全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三是加强企业应急队伍演练工作。使每名参演人员能熟知自己所担负的职责,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确保在关键时刻,应急队伍能拉得出、用得上、发挥出作用。四是督促企业坚持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做到靠前指挥,随时掌握汛情动态,确保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并上报。五是加强隐患排查,特别是依山、傍水和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企业要重点排查,发现隐患要迅速整改,一定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确保预警信息和重要情况能准确及时传达沟通,去年我们建立了责任体系,明确了联络方式,各市州联络员如有调整,请及时与省工信委安全生产与管道设施保护处联系。

  联系人:省工信委安全生产与管道设施保护处

  张琳 0931-8960050

  刘碧城 0931-8960361(兼传真)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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