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旅游发展相对落后,但同时也具有很大的潜力,可以考虑确立一个旅游中心城市。 ”在4月25日下午召开的“《安徽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等三个规划评审会”上,《总体规划》获得了评审会的原则通过。
“确定三个旅游中心城市,黄山市、合肥市和芜湖市。 ”2012年12月24日发布的《安徽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2-2020》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旅游中心城市的概念被提出来。对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东海表示,安徽旅游发展一直存在着南北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皖北旅游发展相对落后,但同时具备了巨大的发展潜力,从振兴皖北旅游的角度来说,需要在皖北确立一个旅游中心城市。
安徽师范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主任陆林认为,皖北旅游缺少领袖城市,在几个城市中,阜阳的资源和总体情况有成为旅游中心城市的可能性。 “目前皖北旅游没有中心城市,各市可以充分竞争,通过旅游的实际发展来确定中心城市。 ”安徽省旅游局局长胡学凡如此表示。
《总体规划》中提出,“到2015年,国家5A级旅游区15个以上,2020年,国家5A级旅游区25个以上;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达到7500亿元,年均增长20%;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GDP的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 ”
对此,安徽中青旅董事长张剑表示,“淡化A级景区的概念,要开发度假、休闲、产业集聚的旅游区。 ”
安徽大学商学院旅游系主任李东和教授表示,旅游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密不可分,GDP总量大对旅游发展肯定是利好的,对比江苏和北京的十二五规划,到十二五末期,旅游总收入占GDP总量分别为6%和10%,所以此次安徽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的发展目标值得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