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04-28    浏览次数:1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我省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已圆满完成,全省煤矿办矿水平大幅提升,进入了大矿时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精神,全面提升我省矿井现代化装备和水平,提高煤炭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生态化水平,现就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的重要意义

  通过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我省煤炭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煤炭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但全省煤矿整体建设水平还不够高,在建设理念、技术装备、组织管理、人员素质、矿区生态等方面,与国际、国内先进煤矿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与“大矿时代”煤炭工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尽快建成一批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生态环境优的现代化矿井,是巩固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成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提升煤矿科技装备和管理水平,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煤炭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需要;更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煤炭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加快现代化矿井建设,既可以拉动投资,又可以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带动我省煤机等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对于发挥煤炭对全省经济增长的骨干、支撑、带动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理念,以新标准为引领,以科技装备为手段,以科学管理为核心,以安全保障为根本,加快转变煤炭发展方式,提升煤炭产业整体素质,建设“集约高效、低碳环保、安全人文、生态文明”的现代化矿井。

  (二)建设目标。

  本着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对照《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各项条件,新建矿井建成投产后达到现代化矿井标准;整合改造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共有524座)到2015年底全部达标,其中,2013年160座达标,2014年160座达标,2015年204座达标;生产矿井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共有208座)到2015年底80%达标,其中,2013年63座达标,2014年63座达标,2015年40座达标,其余20%的矿井也要比照标准逐步改造达标。

  三、重点任务

  现代化矿井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政府、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现代化矿井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以生产规模化、装备现代化、安全系统化、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矿区生态化为重点,大力组织开展现代化矿井建设工作,实现既定目标。

  (一)有序开发资源,实现生产规模化。

  加强矿区煤炭地质勘查,采用综合勘探技术,提高资源勘查程度,推进煤矿规模化开采,提升煤炭行业生产力水平。加强现代化矿井建设规划和设计,按照矿井资源储量与开采条件,科学规划、合理确定矿井开采规模和方式,保证煤炭资源有序开发,实现采掘均衡协调、生产稳定接续,注重开发与节约并重,提高矿井资源回收率,延长矿井服务年限。

  (二)提高科技水平,实现装备现代化。

  综合运用国内外先进的煤炭科技成果、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加强矿井的技术改造,不断提升矿井的现代化水平。一是采掘机械化。根据矿井开采条件,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不断优化采掘工艺,推进综合机械化生产,减少井下作业人数,降低员工劳动强度,提高全员工效。二是监控数字化。建立全矿井的综合自动化控制网络平台,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工业电视监视、井下无线通讯、瓦斯智能巡检等系统,并根据灾害防治实际情况,装备束管监测和顶板压力监测系统。三是控制自动化。具备条件的矿井安装皮带运输、供电、排水、通风、压风自动化系统,实行地面远程控制,实现井上、下中央变电所、泵房、通风机房、压风机房无人值守。四是辅助运输高效化。根据井下实际情况,选择使用连续化辅助运输设备,减少运输环节,提高运输效率,实现井下生产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

  (三)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系统化。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统筹落实“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改进传统的管理模式,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全方位煤矿安全体系,实现煤矿安全管理方法科学化、内容标准化、运行程序化、考核制度化。矿井安全装备和设施要进一步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应用先进安全培训理念,建立系统、科学、完善的培训体系,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

  (四)加快人才培养,实现队伍专业化。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建立从业人员准入、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从本质上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现代化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一是注重在生产实践过程中培养符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二是完善培训机制,建立在职人员定期脱产培训制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三是支持校企联合建立委托培养、定向招生、联合办学机制,为煤矿企业培养煤矿所需的专业人才;四是提高从煤炭大、中专(高职、技校)院校招录专业学生比例,煤矿招用职工必须先经过培训,然后再持证上岗,尽快使煤矿从业人员实现“变招工为招生”,实现煤矿从业人员向专业化转变。

  (五)健全管理体系,实现管理科学化。

  树立先进的文化理念,依靠文化软实力提升现代化矿井管理水平。一是实施文化管理,建立和形成包含时代特征、且内涵丰富兼具鲜明特点的矿井文化理念。二是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三是管理层级简约、机构设置科学,做到各级人员职责明确、分工具体、衔接畅通。四是管理流程清晰,管理制度、技术规定和规程符合要求和矿井实际,各项管理活动操作流程、时限、标准、责任、奖惩明确。五是管理手段先进,安全管理、经营管理、生产管理均要建立网络平台,实现管理信息化。六是现场管理细致,作业现场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管理文明、规范,重要岗点应用“手指口述”法,实现作业行为标准、统一。

  (六)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矿区生态化。

  始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并举的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模式,提升煤炭产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减少传统开采工艺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综合运用生态保护和土地复垦技术,全面治理采煤地表沉陷区,对煤炭开发过程中因挖掘、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要逐步进行整治,对采空区、沉陷区进行充填、复垦,恢复矿区的生态环境;强化煤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污染治理,加强煤矸石、矿井疏干水、瓦斯的综合利用,实现全过程的清洁生产;推广保水开采、矸石充填等绿色开采技术,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减少煤矸石排放、减轻地表沉陷,减少水资源破坏,提高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效果,建设“绿色矿山”,实现矿区生态文明与和谐发展。

  四、加大政策支持

  (一)加大用地指标支持。

  国土资源部门要将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复垦的土地周转指标,优先用于现代化矿井建设;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及时作出限期复垦关闭煤矿废弃土地的承诺后,可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二)加大电力供给支持。

  电力部门要科学规划,加快电网改造步伐。在变配电站的设置、用电量的分配等方面优先考虑现代化矿井用电需求,切实为矿井建设生产提供充实可靠的电源保障。

  (三)加大资金支持。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煤矿主体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权益融资、企业上市融资、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发行企业债券、股权质押等多种形式融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现代化矿井的贷款支持力度。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对我省现代化矿井建设的支持。

  (四)加大科技、人才支持。

  积极引导和帮助煤矿企业与专业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模式,向煤矿企业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适当向现代化矿井倾斜。大力支持我省煤炭专业院校、科研单位与煤矿企业加强合作,通过校企联合办学、提供技术服务等多种渠道为现代化矿井建设培养优秀技术人才;积极为煤矿企业搭建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的平台,支持煤炭院校建立煤矿企业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五)加大铁路运力、税收支持。

  铁路运输部门在运力分配时应优先向现代化矿井倾斜。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支持现代化矿井建设。充分发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现代化的煤炭市场交易体系,改善煤矿企业经营模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五、优化政务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对全省煤炭行业发展及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政务环境,在手续审批、证件办理等方面,采取现场办公、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为现代化矿井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创造有利环境。

  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切实帮助煤矿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主动与企业对接,实行跟踪服务,抓住我省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机遇,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同时要积极主动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联系,争取对我省现代化矿井建设给予支持。

  六、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一)加大考核力度。

  新核准的矿井建成竣工验收时须达到现代化矿井标准,在建矿井在投产后三年内须全部达标,现有的生产矿井要通过改造分步达标。省、市、县三级及各大集团公司建立现代化矿井建设工作考评体系,按照全省现代化矿井建设目标按年度分解目标任务,将现代化矿井建设达标率纳入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实施量化考核。对未完成现代化矿井建设年度目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实施有效激励。

  对认定的现代化矿井,在新闻媒体公示,进行命名表彰,对单位和个人优先推荐评先评优,现代化矿井可以优先配置接续资源,同时列入“省拟上市企业资源储备库”,享受我省拟上市企业扶持政策。

  七、加强组织领导

  省人民政府成立现代化矿井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重组整合矿井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煤炭厅,办公室由省煤炭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山西煤监局、省地税局、省电力公司等成员单位组成。

  各设区市和煤矿企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作用,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步伐。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4月7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