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各有关企业及科研、医疗、教育机构:
为加强对外交流,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新疆民族药产业化发展,自治区科技厅定于2012年9月14日—9月21日赴云、贵举办新疆民族药产业化发展研讨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疆民族药相关企业及科研、医疗、教育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研发人员、从事民族药种植的专业技术人员 (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9月14日--9月21日(9月13日全天报到)
报到地点:新疆科技干部培训中心(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353号,乘BRT1号线科学院站下车,沿科学一街走150米右拐即到)
三、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新疆民族药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民族药资源及民族药产业发展、云南省云药之乡建设发展思路与举措、民族药管理规范等。
(二)交流研讨
1.与相关省区就民族药现代化、产业化发展经验进行座谈交流;2.与当地制药企业进行座谈交流。
(三)考察内容
结合培训内容,赴当地制药企业及药材种植基地进行参观考察。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为全脱产学习形式,采取理论教学、实例分析、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结合贵州、云南两地民族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现状,针对民族药生产、管理规范的具体要求和特点,进行经验和技术上的交流、探讨。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考察费等各项费用由科技厅专项资金支持,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六、其它要求
1. 请各地、州、市科技局、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学员的选派工作,并填写培训班回执表(附件2),于8月27日前将培训班回执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E—mail:xjkjpx@sina.com)。
2.培训班通知及附件可在新疆科技干部培训中心网站(培训通知)栏目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kjpx.net。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李嘉银
电 话:0991—3680704
新疆科技干部培训中心 和 晶
电 话:0991—3838758 0991—3660096(传真)
手 机:13999281719 E—mail:xjkjpx@sina.com
附件1:新疆民族药产业化发展研讨班名额分配表
附件2:新疆民族药产业化发展研讨班回执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培训班回执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