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第三批助保金贷款

发布日期:2013-05-02    浏览次数:6

关于拟确定第三批助保金贷款

风险补偿试点县(市)、区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

  按有关县(市)、区申请,经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考察、调研,拟确定虎林市、富锦市、穆棱市、同江市、鸡东县,鸡西市鸡冠区、黑河市爱辉区、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县(市)、区为第三批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县(市)、区,待省工信委与县(市)、区签订《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合作协议》、以及本县(市)、区财政出资到位和相关手续完善后,省将审核正式列入试点范围相关事宜,并研究匹配确定资金。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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