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国家工信部等12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号)等精神,促进我区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丝绸、糖业、有色金属、农业产业化等12个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我委将于近期开展相关情况的综合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2012年各市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措施,具体包括:围绕优化资源配置、延伸产业链、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业集中度、淘汰落后产能等领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做法、经验、案例和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2013年的工作措施等情况。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到我委政策法规处邮箱。
三、联系方式
为加强协调沟通,我委将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请各市工信委将分管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领导、科室及联系人姓名、电话一并报送。
联系人:何卫国 电 话:0771-8095064
传 真:0771-8095067 邮 箱:gxwzfc@163.com.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