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建设模式创新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县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几年来,我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全省各级各类创业基地已达到145家,其中省级创业基地达87家,省级创业基地管理人员达2000多人,入驻企业2590户,就业人数19432人,累计毕业企业300多户。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在创业初期普遍存在的布局分散、用地难、融资难、创业成本高、风险大、抵抗能力弱等问题,为小微企业的生成、发展、壮大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落实《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按照全省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研讨会提出的创新探索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建设新模式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加快发展,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思路,不断开拓创新,做好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建设模式的探索创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新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建设新模式,对加快小微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省企业的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它们在促进经济增长、保障民生、促进就业、推动科技创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创新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建设是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需要,是落实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推进产业项目建设,促进县域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行动,是加快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创新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区位优势,产业特色,从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强化创业服务入手,开拓思路,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建设新模式。
二是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各地要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指导意见》和全省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研讨会提出的要求,在继续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学习借鉴江西、重庆和我省部分地区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园、中小企业创业街区、都市工业创业园(楼宇)、农民创业园的经验做法,研究新思路,探索新模式,形成一批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建设典型。各地在小企业创业载体建设中要与发展县域经济、中小企业及工业园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工业园区与创业载体协调发展,围绕重点工业园区与产业项目,突出工信系统创业载体特色,以工业企业创业为重点,围绕特色产业,延长产业链打造中小企业创业载体,不断探索创新建设更加有利于小微企业创业的新模式,扎实推进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建设。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建设创业载体典型,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是加强管理,强化服务。各地要积极探索中小企业创业载体管理新模式、新方法,建立中小企业创业载体管理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制度,积极开展各项综合服务,协调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在融资担保、技术信息、人才培训、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不断探索创新发展中小企业创业载体管理新模式,服务新方法。
四、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各地在探索中小企业创业载体新模式工作中,要积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开展指导交流工作,了解掌握第一手情况,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工信特色新的创业载体典型,对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建设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积极向省里推荐,条件成熟将召开会议学习参观,指导全省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建设工作。
请各地随时把创新建设中小企业创业载体新模式的好做法报省工信委创业处。
联 系 人:赵铁智
联系电话:0451—53638248 13613629418
电子邮箱:chuangyechu@126.com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