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定于2013年5月17日在南宁召开调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听证会。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3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
南宁市西园饭店大礼堂(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38号,饭店前台电话:0771-4829923)。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后新标准实施范围:2013年秋季入学新生。
(二)调费方案具体内容:
1.按专业类别确定学费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学费。农学类专业3800元/生·学年;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5400元/生·学年;艺术学类专业12000元/生·学年。
(2)普通专科学费。农学类专业3000元/生·学年;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3300元/生·学年;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37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4300元/生·学年;艺术学类专业9600元/生·学年。
2.实行优质优价政策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特色优质专业,可在上述最高限额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四、听证会听证人和参加人名单
(一)听证人
李 伙 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
苏然荣 自治区物价局处长
朱 林 自治区物价局处长
吕 圣 自治区物价局副处长
(二)主持人
李 伙 自治区物价局副局长
(三)参加人共24名,具体名单如下:
1、消费者(10名):
南宁市:李文燕(女)、陆秀艳(女)
柳州市:覃建华、罗继熙
桂林市:欧建成、黄有富
梧州市:蔡崇贤(女)、盘金泉
北海市:劳显维
百色市:何玉爱(女)
2、经营者(4名):
广西大学:梁家斌
广西医科大学:周 诺
桂林电子工业大学:曾繁荣
广西艺术学院:周建福
3、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
建行广西分行机构部:韦汝刚
4、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
广西社会科学院:曹玉娟(女)
广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黄碧燕(女)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自治区人大代表:黄幼岩
自治区政协委员:姚 华
6、政府部门人员(4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吴小坤
自治区教育厅:莫少林
自治区财政厅:李 航
自治区法制办:容 易(女)
7、社会组织人员(1名):
广西高教学会、广西老教授协会:曹 方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