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增强我委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编织干事创业的“安全网”,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根据省纪委《关于组织党员干部到湖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鄂纪办[2013]58号)安排,定于5月6日下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湖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地点
5月6日下午2:00-4:30,湖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洪山监狱)。5月6日下午12:45,在委机关办公楼前清点人数,集中乘车前往。
二、参加对象
委主要领导带队,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前向监察室请假。
三、活动内容
警示教育活动内容有五项: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参观洪山监狱服刑人员监舍;接受现身说法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委主要领导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动员并作辅导报告。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处室要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规定的人员和时间要求,统筹安排,确保人员到位。无特殊情况,机关党员干部都要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由人事处负责提供参加活动人员名单,行政处负责做好车辆保障,监察室负责警示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2、遵守纪律,服从安排。活动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秩序,服从主办单位安排,遵守监狱有关纪律规定,自觉展示我委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在参观监舍过程中,不得携带各种包具和通讯工具。
3、组织讨论,强化效果。活动结束后,要以处室为单位及时组织开展讨论,对照《廉政准则》等党纪法规开展自查自纠,撰写心得体会,强化教育效果。
请各处室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于5月2日下午前报送监察室。
联系人:郑晚亮 联系电话:87236230 13296513888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三月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