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厅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13]1号)精神,省减灾办下发通知,就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科技支撑防灾减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大力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科普宣传工作。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宣传。
在自有门户网站设立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栏目。在防灾减灾日期间进行必要宣传,通过悬挂条幅、现场咨询、宣传展览、印发资料等形式进行防灾减灾知识的科普宣传。同时组织一次以防灾减灾为主题的论坛、讲座、观看宣传片等活动。
各地市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防灾减灾科普基地、灾害遗址和有关科技馆的教育和警示作用,通过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举办专题知识讲座等,向社会大众普及灾害风险识别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二要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科技研发工作。
科技发展对防灾减灾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防灾减灾科技是民生科技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科技局要针对各地市防灾减灾的迫切需求及各个科技支撑环节存在的问题,支持防灾减灾科技研发,强化科技在防灾减灾中的支撑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增强防灾减灾相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科技水平。 有效提高防灾减灾的科技支撑能力。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灾减灾科技发展的出发点,依靠科技,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损失,降低自然灾害风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要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各地市科技部门要抓紧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本地区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共同做好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防灾减灾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弓慧茹、张彦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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