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星级数字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8    浏览次数:2

苏中小科技〔2013〕640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电信分公司:

  为加强示范引导,推动数字企业创建活动有序开展,促进两化深度融合,根据《江苏省星级数字企业创建认定暂行办法》(苏中小科技〔2012〕309号),现就做好2013年度星级数字企业推荐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星级数字企业须符合《江苏省星级数字企业创建认定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二、加强省市联动。三星级、四星级数字企业认定工作由各省辖市具体负责实施,五星级数字企业由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认定。

  三、实行网上申报、认定。申报企业可登录江苏省中小企业网(www.jste.gov.cn)或数字企业云服务平台(www.eqiyun.cn),进行网上申报。各省辖市在网上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三星级、四星级数字企业。

  四、申报企业通过申报系统填写或上传的主要材料是:星级数字企业创建认定申报表;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数字企业创建工作基本概况;数字企业创建活动及主要成效介绍;其它需要上传的材料。

  五、请各省辖市在8月30日前,将认定的四星级、三星级数字企业行文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备案。五星级数字企业在各省辖市认定的四星级数字企业中选定。

  六、加大政策扶持。2013年省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对五星级数字企业发生的信息化费用给予一定补助。五星级数字企业使用数字企业云服务平台上的产品,江苏电信给予1个年度使用费用40%的优惠。

  各市经信委和电信公司要密切协作和配合,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三星级、四星级数字企业推荐认定办法和具体扶持措施,确保数字企业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朱国宝、周建中,电话:025-83392906

  附件:1、星级数字企业创建认定申报表

  2、数字企业创建工作基本概况

  3、数字企业创建活动及主要成效介绍材料要求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2013年8月7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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