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农委〔2013〕121号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市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沪府办[2010]97号)的精神,各区县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各项蔬菜生产和市场保障供应工作。经市农委核实,2012年各区县均完成了绿叶菜上市量考核目标任务。现将上海市地产绿叶菜上市量考核奖励资金下达到各区县和市相关单位(实际完成和资金分解情况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农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地产绿叶菜上市量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农[2012]8号)的要求,根据资金使用范围,编制年度用款计划,加强绿叶菜上市量考核奖励资金的管理,进一步促进2013年绿叶菜生产,保障绿叶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