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理念、规范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提高监管检测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各级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为适应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针对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体系现实状况,着眼于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标准化和检测体系的能力建设,加快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我厅制定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思路
紧密结合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突出解决阶段性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全员培训、讲求实效、整体推进”原则,以基层监管培训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为重点,以集中授课和操作演练、跟班带教为主要方式,实现理论与实际、管理与技术、普及与提高三结合,省市县分层级、分类别、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水平。
二、培训目标
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质检机构管理与技术、农业技术规程三类培训。按照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2年内完成一轮培训、村组监管人员3年内完成一轮培训的要求,全年培训监管人员15000余人;按照市县质检机构管理、技术人员和乡镇监管站检测人员3年内完成一轮培训的要求,全年培训2000余人;培训农业技术规程编制及推广人员2000余人。通过培训,各级监管人员全面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责任和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农产品质检机构管理人员掌握实验室资质认定、质量控制与管理技术,经理论考试合格发证;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人员熟练掌握检验检测技术标准、操作方法,仪器设备使用技能以及抽样监测方法,经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合格发证,持证上岗。农业技术规程编制推广人员熟练掌握农业技术规程编制方法、程序和规程转化办法,及时推广和应用规程。
三、培训内容
监管工作培训:全省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读本》为基本教材,省市级培训主要讲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及内容要求、农业标准化常识及农业技术规程的实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规范、“三品”认证与管理等内容;县级培训主要讲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要求、监管知识及要求、农业技术规程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
检测机构管理培训:主要针对机构考核和能力验证要求,以《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读本》为基本教材,结合《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审细则》,讲授机构考核基础规范知识、评审程序、内容、质量体系建立与运行、体系文件编写、各类负责人资质与要求、实验室设计与功能布局、质量控制技术和结果分析处理、农产品检测技术与规范。
检验检测技术培训:省级培训市县检测人员,主要以上机操作仪器为主,采取学习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讲授实验室基础知识、常规仪器维护及使用技术、采样及样品制备技术、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市县培训乡镇监管站、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经营企业的检测人员,讲授实验室基本配置、速测仪维护使用技术、采样技术、蔬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技术。
农业技术规程培训:省级培训主要是农业技术规程的编写、推广与应用;市县级培训主要是农业技术规程推广应用与操作实践。
检测大比武培训:针对农业部大比武活动实施要求,强化进行实验室基础知识、精密仪器工作原理和操作技术、农药残留检测、常规仪器操作使用技术等内容培训。
四、培训分工
省市县三级分级负责,承担不同对象、不同内容、不同类型的培训,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省厅负责各市州、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骨干和市州、县市区质检机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拟参加农业部大比武检测人员、农业技术规程编制与推广骨干的培训,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具体负责全省培训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委托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承办。今年,省级培训市县监管工作骨干160人,培训市县级质检机构管理、技术骨干100人,培训市州农业局质监科长和省级相关单位农业技术规程编写与推广骨干80余人。
市州农业局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具体培训本级和辖区内的监管人员、农业技术规程推广骨干和质检机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相关企业检测人员。今年,每个市州培训市县监管人员50人以上,培训质检机构管理、技术骨干10人以上,培训农业技术规程编写与推广骨干20人以上。
县市区农业局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具体培训监管人员、农业技术规程推广人员及农贸市场、农业企业检测人员以及乡镇监管、检测人员的培训,并结合阳光工程的实施,培训村组监管人员。今年,每个县市区培训县乡村组监管人员120人以上,培训质检机构和乡镇质监站检测人员15人以上,培训农业技术规程推广操作人员15人以上。
五、省级培训安排
监管骨干培训:开办两期,时间安排在6月、7月,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每期两天,分别培训7个市州及所辖县市区的监管工作骨干各1人,每期80人,共计160人。
质检机构技术培训:开办两期,时间安排在9月、11月,每期半个月,采取集中授课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每期分别培训市州和国家规划项目县检测技术人员,每个市州1人,项目县2人,每期22人,共计44人。
检测大比武人员培训:时间初步安排在10月,依据农业部“大比武”日程安排择机调整,主要采取实际操作和模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培训骨干10人。
质检机构管理培训:针对机构考核的检测机构不定期进行,采取现场培训、实地辅导方式。
农业技术规程编制培训:开办一期,时间为5月份,结合会议进行专题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加强领导,将培训作为增强法制观念、提升能力素质和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推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依据培训规模、内容、要求安排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各项培训任务完成并取得良好成效。
(三)建立工作运行机制。一是要制订培训工作方案,明确思路、目标、内容、对象、工作措施等;二是实施培训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三是建立培训档案制度,各级分类建立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培训人员信息,开展日常监管督查,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认真进行总结,评估实际效果以及不足之处,探索更好的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效能。各市州培训工作情况总结请于12月初报送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厅择机进行培训工作指导检查和查阅培训档案。联系人:杨韶红,邮箱:hnncpzjc@163.com。
(四)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随着科技进步和知识的更新,各级都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有计划、有安排、有内容、有措施,确保通过培训,将我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和检测人员培养成一支高素质、能战斗的队伍。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